法官给他上了一堂“尊师重道”课
承认辱骂老师 学生被训须写道歉信
(2008-02-01)
● 侯启祥
(侯启祥报道)17岁学生因为用粗话辱骂女老师而被控,他昨天在法庭认罪时,法官要他写信给老师,诚心诚意向老师道歉,并且告诉老师他要怎么改过。
被告陈伟良(译音)面对一项触犯杂项法令的控状,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元。法官在律师的要求下,将案件展至下月21日,让律师求情后判刑。法官要被告到时呈上写给老师的道歉信。
被告陈伟良,案发时是锦林中学中四学生。据了解,他已经离开学校。
原告是学校的华文老师,去年4月26日上午大约9时40分,她在课室教课,发现一名学生在听MP3播放机,当场把它没收。
播放机属于被告所有,他见自己的播放机被没收,上前质问原告,要她还给他,原告拒绝,被告便用手指指着她的鼻子,用夹杂福建话和英语的粗话辱骂她。
被告还将原告的手提袋抢过来,打开手提袋翻找。他找不到播放机,生气地将原告的手提袋丢到她的桌上,继续用粗话辱骂她,令她感到难堪。
被告过后被校务经理带出课室。同月30日,原告向警方报案。
被告并非初犯,有非法集会的案底,曾被判入男童收容所。他昨天在家人陪同下出庭认罪。
律师要求孟欣娜法官展期判刑。律师说,被告目前在接受辅导,他要向辅导官要求被告的辅导报告。此外,他也需要时间准备书面求情。
法官批准律师的申请,她接着问被告辅导课程的内容,被告回答说,他在辅导课学习如何控制脾气,与人沟通。此外,辅导员也教导他如何与人相处,不要闹事。
法官说:“你今年17岁,我想你应该会在另一所学校继续求学。你应该清楚你所做的事是很严重的。上课时听MP3播放机,老师有权没收播放机。”
被告答说,是的。
法官说:“听说,你想向老师道歉。老师不愿见你。我要你写信向老师道歉。”
被告答说,他会这么做。
法官说:“你应该在信中诚心诚意向老师道歉。她是你的老师,你应该尊重老师。你写给老师的信,必须真心,不能只是两三行字。你应该在信中解释为何那么做,犯了什么错。除了道歉,你也应该告诉老师,你要怎么改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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