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July 2008 2227hrs
新传媒新闻报道,政府落实以现金回扣的方式,退还特惠附加注册费和未用完的拥车证费给报销车辆的车主。这项鼓励国人放弃开车,改乘公共交通的措施,将从9月起生效。
为了方便新措施的推行,介于7月1日到9月29日到期的特惠附加注册费和拥车证回扣,将展延到9月底截止。当局将在未来两个星期内,个别通知有关的车主。要换新车的车主,则可以继续以回扣来抵消新车的征税。路管局说,车主在报销车辆时,将继续享有特惠附加注册费和拥车证回扣,这些回扣有效期仍然为期一年,同时也可以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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