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德圣(4E3)
报章报道:今后少年犯罪在接受缓刑监期间,必须到老人院去做义工。读了这则新闻,我十分赞同这样的做法。
我之所以十分赞同这样的做法,是因为这样会让犯罪的少年能够有机会弥补自己的过错。犯罪了,如果肯改过也可以为社会作出一些贡献的。再次也可以让大家知道,虽然少年犯过罪,但是还是可以回头是岸,俗话说得好,“浪子回头金不换”。
政府会对犯罪少年采取这样的做法,无外乎以下几个原因。
其一,少年犯罪可以通过为大众服务,来改造思想。他们一样可以在一再缓刑监视期间,做出对社会有贡献的事情;其二,政府要少年犯能有多一些的机会接触社会,让他们知道,他们并不孤独,他们如果肯改过自新,公众还是可以再次接受他们的。
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,需要社会大众和家长的帮忙与支持。社会需要给他们多一个机会,这样他们会重新改造,展望未来。父母也该多关心他们,让他们明白一时的走错,还是有机会的。
总而言之,少年罪犯在接受缓刑监期间,必须到老人院去做义公是个好的办法,让他们能够重新改造,重新做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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